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既然还在侦查阶段,也就还进行指认现场这样的侦查程序,说明案件还不没有侦查终结,所以案件应当在刑事侦查部门,而派出所一般是不负责刑事侦查的,而应当在分管该地域的刑事侦查部门。现在检察院已经完成了批捕阶段的工作,只有等侦查终结后,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案件才能到检察院。
下了逮捕证,为什么还要去指认现场啊
这个是必然程序啊
既然去指认现场,那么基本说明各方面证据都差不多了
这个是批捕后的一个程序啊
案子现在应该是在派出所还是在检察院啊。
肯定不在派出所
是不是在分局还是检察院这个需要具体看
案子还在公安局,还没到检察院,要积极跟进案情,不要把案子跟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