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2007】670文件有明确的规定:公路机电工程的附加调整系数为0.9,这样机电工程就按0.9取费,然后它还规定:公路工程项目穿越山岭重丘区的部分附加调整系数为1.1,城市道路通过地下管网密集区的,附加调整系数为1.05,你看看这两条满足不满足,如果和你的工程无关,那么按复杂(Ⅲ级)1.15取费。但是整个费用算完以后,你别忘了根据企业情况一般需要给人家让利的,让利多少,看你和甲方谈判的过程和竞争对手的情况决定。
现在规定作用不大,主要看领导怎么签的合同,合同签什么样就按什么样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