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纵火罪和放火罪是一个罪,都是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个罪就比较重,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财产损失则以5万元为标准。
其次,该案不可能判故意伤害罪,即使对方没有死只是受伤,不论轻伤重伤,都只能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因为从纵火者故意堵住逃生通道一事就可以看出,从主观上来说是意欲杀死对方的动机,而不是伤害的动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法院是否认为纵火杀人属于情节较轻呢(即使没有造成死亡后果)?如果认为手段比较恶劣,可能就是十年以上了,但是该案我个人认为,以3到10年判刑是合理的。
那么该案应当以何罪定罪呢?关键要看,这个纵火行为是否在实际上危害到其他人的生命安全,也就是说纵火者是否知道该建筑物里有没有其他人或者可能有其他不特定的人,如果是明知的,那么就是故意杀人罪和纵火罪的结合犯,应当从一重论处,而两罪的刑罚都在3到10年内。
其次是,如果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也是3到10年。
这两罪,刑法都没有要求判处罚金。
如上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