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陆地区使用简体字的时候没有办法要求港澳台也使用
实际上他们使用的汉字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繁体字
1955年2月2日,《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把其中的261个字分3批在全国50多种报刊上试用。同年7月13日,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同年10月,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减少为515个,简化偏旁减少为54个。
1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以后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 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字),这就是今天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
大陆和香港以前都是用繁体字的,但大陆进行文字改简时,尊重该地的习惯,于是香港就一直很少去改,一直使用繁体
中国大陆推行简化字是为了文化传播的规范,以及更好的普及和推广。也就是所称之扫盲运动,当时香港还是英国的半殖民地,所以未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