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未结工资问题,是劳动合同纠纷,是民法范围内的问题,老板不给你结,你只能找劳动部门申诉,争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因为老板不给你结工资,你擅自把公司配给你的笔记本拿走,站在你的角度似乎有理,但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是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违法行为,你的老板完全可以报警,请求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建议你这么处理:
1、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提出你的结清全部工资的请求;
2、老板如果同意你离职,但不给你结清应付给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请劳动部门帮助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在劳动仲裁下达前,因你未与公司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包括领用物品交接手续),意味着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尚未解除,这样即使你不交还公司配发的笔记本,也是属于正常保管和使用公司财物的行为,不属于非法侵占,公司和司法部门无权追究你;
4、劳动仲裁下达了,老板执行,那就罢了,归还笔记本两清;如果老板不执行,有劳动部门的仲裁为证,你拿着笔记本不还,是因为用来折抵工资,合理合法,公司和司法部门更无权追究你。
5、如果的确是老板无理,你有理,就应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用非理性的方式来处理,这样做,不仅可以避免有理变无理,同时,也是对自己的职业生涯、职业声誉负责的表现,毕竟,你今后的路还长,不要给你的老板任何可以败坏你个人声誉的机会。
你没辞工,何来老板不让你走之说?你没拿东西也没犯法可言!正式工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辞职,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书面辞职。最好有付本或上交时手机录像。不行找我!定会帮你解决!
那要看怎么说了。
如果你当着公司负责人的面或者全公司人的面,以公司不支付你的工资为由拿走就属于一种自救行为。如果你没有如此,或者悄悄的拿走,那就属于盗窃了。
何必呢,打个电话到劳动局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教你个办法,不用拿东西还能解气,把笔记本从桌子上扔下去就OK了。
不需要这样的,你应该去劳动局投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