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爱你而你不能给她同等的爱,或者你爱她而她不爱你。假如说这样都能在一起了,那对彼此来说,对对方公平吗?应该要两情相悦、找一个知己、爱己的人共伴一生、一起走到生命的尽头,这是人生最幸福的事。
所有套入条款的婚姻,都不算是爱情!
当然找一个自己爱的! 听过一句话吗? 施比受更有福 所以爱比被爱更幸福
爱你的人,你看得上么?你爱的人看得上你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