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这是从法律角度说。 从你老板的角度说,一个员工说走就走的话,那公司还怎么运作呢?你应该早点申请,而且把后续的工作跟同事领导交接好。换做你是老板的话,你会怎么办呢?
你先试着说服他,有没有可能给你结工资,不行的话就只能到30号了。理由就随便说了
不差那几天 只能愿你 你十五号写辞职申请办好了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