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居住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2、仿佛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
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
上述2、3、4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带好材料: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以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学籍档案或学生证、亲属户籍资料等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人的各地的实际情况可能略有不同,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所以还是以你们当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的回复为准!
各地区大概都差不多,如需要证件如下首次办理:1.白底一寸彩色照片和回执,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4.所在地社保证明有已投保半年以上,5.单位证明或商铺营业执照复印件,到该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就可以了
1.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
2.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
3.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4.能够连续在申请第就读的证明。
5.申请人已经在申请弟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
1、申请人的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薄;
2、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
3、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4、能够连续在申请地就读的证明;
5、申请人已经在申请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