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和女朋友未婚前买的?首付是我付的,贷款是用我的名义贷的,她好像也签了字的,我一个人还。

房子是我和女朋友未婚前买的?首付是我付的,贷款是用我的名义贷的,她好像也签了字的,但是我一个人还得,当时因为我爱她,所以房产证我写了2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分手了,请问这个还是共同财产吗?谢谢各位大侠指点写迷津!谢谢,我去过公证处了,房子是贷款的,必须要银行出具证明,才能开出公证。后来我怕银行贷款方面,房子上是2个人的名字,没有办法给据证明,所以一直到现在,我想怎么能够更好的把女友的名字去掉。说明下 是因为她提出分手的,
2026年09月28日 01:31
有6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一般来说,房产证之所以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就是双方共有的财产,
除非是公证的你的婚前个人财产,那是你自己的。
至于说,首付和贷款是你支付的,在银行存存入及转账是有记录的,

她可以要求有房产的权利,但是你也有要求她给予你,你所支付的各种费用的权利,
比如说你为她的名字支付了几十万,她给你了,就行。
或者她现在没钱,给你写下应该的给你钱款欠条依据也行。
等以后卖了房子后清算。
你们的情况最好是双方协商,而不是走法律的诉讼。
和平解决,毕竟是他提出来的,你是无过错方。

网友(2):

首先房产为婚前财产,但是由于购买的房产为双方签字,即是婚前共同财产,贷款也是共同还清,故而是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3):

说白的这就是你还的贷款。现在谁花的钱谁的房子。去年改的。女人以后不敢给男人带绿帽了。真好

网友(4):

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她要房子,要负责房子的还贷。

网友(5):

或者你能证明由于她的原因导致你们分手,她没权利分你的房子。或者让她放弃。不过现在的婚姻法到底怎么规定的,建议你咨询律师。

网友(6):

你没有证据证明是你付款的,而且房产证上签署两个人的姓名,已表现为共同财产,我建议你应该向律师咨询一下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