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如果真的喜欢,还是可以听的。
01、歌手本身人品问题不应当上升到音乐作品如果歌手A有人品不好等丑闻爆出,那么我会觉得这个歌手是一个不值得被大众喜欢的人,如果事件比较严重,甚至可以认为,这个歌手在一定时间期限内,不应当出现在公众面前,以免造成一些恶劣的影响。但歌手的种种问题都和其作品无关,作品和人在这种时候是应当分开谈论的。歌手的丑闻只是他本人的问题,如果上升到作品,实际上也是让一些无辜的人受牵连。毕竟一首歌不仅仅有歌手的歌声,还有无数的幕后工作者在为这首歌而服务着。
单就一首歌的外向表现,就有作词、作曲、编曲等,难道我要因为歌手A的人品问题而去否定这一整首歌吗?那对于作词者、作曲者、编曲者以及幕后的工作者们是公平的吗?因此我觉得喜欢还是可以听的,没必要让歌手个人的问题上升到整个音乐作品。
02、支持作品而抵制歌手,这两点并不矛盾再者,我支持一个音乐作品可能只是因为我喜欢这首歌罢了,与歌手本人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因此我支持歌手A的歌而抵制歌手A本人,这两点并不太矛盾。正如之前爆出吸毒丑闻的男星,我仍然会回看他的影视作品,但我也仍旧抵制男星在大陆复出。好的音乐作品可以被称为是艺术,如果要让参与创造它的人的丑闻去污染到它,那是对艺术的一种不尊重,且这位歌手也不配让自己的丑闻上升到音乐作品之上。因此听他的歌没毛病,该抵制人的时候不要盲目追从就好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歌手本人不做好自己身为公众人物应当做好的事情,这是无法控制的,音乐作品更没有办法去控制,所以音乐作品又有何错误呢?好听就去听,没什么应该不应该。
03、所谓丑闻,究竟是实锤还是捕风捉影应当区分清楚有一说一,如今娱乐圈捕风捉影的事情还是比较多的。只要我可以去一个能够匿名发布内容的平台上,假装自己是工作人员,然后抹黑一个明星,这简直是分分钟的事情。更别提部分媒体断章取义,故意去带节奏引战了。所以与其想着一位歌手被爆出丑闻而要抵制其作品,不如先去自己查一查这些爆料是否都有实锤,歌手本人或其团队是否有出面解释。仅凭一面之词就去判断一个人的人品,这也是不公平的。且看当初在《歌手·当打之年》上的黄霄云的遭遇,就能知道如今的网友有多可怕。
综上所述,喜欢听的歌还是可以继续听,官方没有禁止这些歌的播放,你想怎么听就怎么听,听歌没有那么多的是非对错。
这就要看你相不相信这些“丑闻”了。如果你不相信,那你当然会继续喜爱他,继续听他的歌;如果你相信了,我想你一定会感觉心里膈应,然后不想要继续听他的歌了。当然了,我个人的看法是,娱乐圈里的丑闻成千上万,有哪个艺人身上没有几个“黑点”?你跟歌手只是听者和歌者的关系,你们没有私交,你们的距离其实很遥远,只是音乐暂时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因此,在没有实质证据的情况下,“丑闻”也终究只是传闻。如果他的音乐能让你愉悦,他的歌声能让你感动,那就不要理会外界的声音,继续听歌吧。
现在呢,网上对于封杀“污点艺人”的声音始终没有停下来过。我是支持封杀污点艺人的。但我也想问,何谓“污点艺人”?就歌手来说,我认为李代沫、宋东野、陈羽凡等人都是污点艺人,因为他们的丑闻是有实质性事实依据的,因为他们是真的被通报被刑拘过的。就这类污点艺人我认为必须封杀,但如果他们受到了应得的惩罚,也知错就改,那当然要尊重他们回归社会。而那些只是被传出“丑闻”的歌手呢?
比如陶喆,陶喆被传出过出轨杨子晴,从此身上被打上了“渣男”的标签;比如周杰伦,周杰伦被传出过造型涉嫌抄袭,他的《十二新作》造型涉嫌抄袭韩国的2pm张佑荣;比如梁静茹,梁静茹的歌曲《偶阵雨》与1995年迪士尼电影《风中奇缘》主题曲雷同;还有汪峰、李宇春、马天宇、王力宏、曾轶可、花儿乐队等等众多歌手,都曾身陷“抄袭门”。这些身陷丑闻的歌手,要不要封杀呢?
娱乐圈本就十分复杂,圈子里各种各样的声音也需要人们去仔细辨别。如果你相信了那些传闻,那你觉得不舒服、觉得心里膈应,那就别听歌了,因为你也听不下去。如果你持有怀疑,或是无所谓的态度,如果该歌手的歌曲还是能够打动你,能够让你产生共鸣,那你就继续听歌,不要理会外界的声音。
我们不应该去听他的歌。如果一个歌手连基本的做人都不能做好,那么他写出来的歌也是没有营养的,我们不应该再去听他的歌。
不应该,因为有人听,他就有热度,就有商业价值,就可以继续赚钱,算是变相支持他。
我觉得可以呀,一个人总有优点和缺点,我们不能因为他一方面的缺陷而否定他的成果,我们可以喜欢他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