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三万,法院说他没有还款能力怎么办啊?

欠钱的人为一个人,没老婆,有一女已嫁出,有一套自建街房,具当地人说可以值三十万,以前老房有房产证,是他母亲名字,已死多年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啊?求高人指点。
2026年09月22日 03:14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被告无偿还欠款能力的,法院仍应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判决所考虑的应该是双方的证据及相应的法律规定,被告有无偿还能力不是判决所应该考虑的内容,是不会影响判决结果的。
  至于判决后,被告以无偿还能力为由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则可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由法院中止执行,等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网友(2):

京津冀律师团队回答如下:
您好,应该直接起诉解决,最好委托律师帮助。

网友(3):

1.你们协商解决,你可以考虑同他协商减少还款额度,或者债券换股权等,不过既然他已经转让股份,就是摆明了阴你.你如果有能力就直接找人...这个理解就好不能说太明
2.通过司法诉讼起诉,不过这个途径时间比较长,最后他可能也没有财产来执行,他大不了申请破产或无资产...不过借条的诉讼期是2年,你要掌握好时间,如果现在你能找到他的财产及其证明,可以立刻申请财产保全.

这种事情走司法很是不好办,主要看你自己势力

网友(4):

首先,你当时借钱给对方的时候,他是否已经离婚?如果没有离婚的话,这个债务可以看做是夫妻共同债务,你可以让他老婆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你要在借款出去之后,你们约定的还款期和宽限期满之后的2年之内行驶你的债权,如果2年之后你都没有主张你的债权,那么诉讼时效经过,对方获得抗辩权。

最后,你当时借钱的时候,有没有要求他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比如不动产抵押、动产的质押、或者找个人来为这笔债务担保呢?如果都没有的话,仅仅是基于对债务人的盲目信任就把钱借给他了,那么你们之间属于纯粹的民事经济纠纷,法院就算受理了,也支持你的诉讼请求,但是执行起来也是非常非常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