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异地生小孩报销费用的问题?

我户籍在广西,妻子是河北河间人,今年6月12号我儿子在河北沧州玛利亚妇产医院出生。总共费用6600多(其中到沧州血站取血付了980元),当时住院付费时那个收费的工作人员说河间人到沧州可能无法报销,只能自费。所以付费时没有在我妻子的医保本作任何记录,所有费用都是直接交了。后经打听好像是可以报销的,因为河间也是属于沧州地区管的,为什么不可以?在此想问问各位老师,我们6月17号出院,现在还能回去索取报销的相关依据吗?到底我这种情况有没有规定支持报销费用?适合哪种报销?我在北京工作,交有生育保险,但我妻子没有,请问依我情况,只我一方交的生育保险对我家生小孩有何好处?有报销的项目吗?还有我们属于晚婚晚育!请各位老师告诉我应怎么做?
2026年09月17日 10:02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自费也是有医院的发票的,只要有生育费用那一块的就行,还有出院证明。出生证明、计划生育证等资料就可以,反正报销是按照你缴纳社保的地区规定来报的,只要是符合生育计划的,证件齐全,你可以咨询一下北京那边的12333,怎么报销,能报销多少,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以前是只有女方买了生育险才可以报,现在很多地方男方买了,女方没有的也能报一些,各个地方报销的比例不同,你可以先问清楚,要不叫你现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保这块的人帮忙,他们应该很清楚北京的相关规定的。

网友(2):

【1】根据《社会保险法》
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1】你在北京工作,交有生育保险。
你的妻子的生育医疗费用只能在北京市享受计划生育险。在你处报销费用。

【3】你的妻子在河北没有交计划生育险,你的妻子不能再河北享受计划生育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