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8条: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骋)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非公职人员交了就算没事~可以正常上户口找工作~~要是公职人员就麻烦了~一般会从严从重处罚~
这个不可能吧...已经违反的,就是违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