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她老公07年登记结婚,她老公是广州户口,朋友的户口在梅州老家,她们09年生了一个女儿,20

10年又生了一个儿子,是属于超生违反计划生育,她老公是有单位,不允许违反计划生育的。今天她听说,只要罚款超五年以上,就能转为符合计划生育就不属于违反计划生育,这样的话就算单位知道她们超生也不能算违反计划生育了,那他们就等小孩满五岁以后再入广州户口就不怕单位知道了,请问这是真的吗?是不是国家有规定交清罚款就不能算违反计划生育?
2026年09月24日 13:52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8条: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骋)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非公职人员交了就算没事~可以正常上户口找工作~~要是公职人员就麻烦了~一般会从严从重处罚~

网友(2):

这个不可能吧...已经违反的,就是违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