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领人向市人才中心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部门提报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并填写《居住人口基本情况登记表》;2、申领人凭审核同意后的《居住证》申请表、《居住人口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市公安局户政处居民身份证制证所分别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五日内签发《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