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用!打伤了就要负责到底。这种情况录音或字据都是无效的。法律是不予以支持。不应该私了,有伤就给治好。以前电视不是放过,一位大妈被车撞了,给一千元私了,大妈人也是好好的,觉得没什么大向题,便同意了。并写下有事不再找驾驶人的字据,到第三天大妈肚子就胀得很大,到医院检查,发现大妈导尿管断裂,尿液全在腹腔里,需做手术接导尿管,手术费约要8000多元,就去找驾驶人,驾驶人有大妈写的保证,不承认,无奈大妈家人便起诉法院,法院最后判驾驶人负全责了,(因当时就没有报警,没有事故现场记录)付大妈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还有伺候人的工资,都由那位驾驶人承担。
那是必须的,有用
有用,这是直接证据
有用的,挺聪明的
有用,这是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