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以周围新开荒的一亩多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根据去年国家通过的土地流转政策,农民可以通过流转土地取得收入,所以四分自留地可以依法取得补偿收入。
根据国家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村干部无权将其他用途的土地的使用权买给企业。
“国家征收给钢厂”这种说法有问题,实际上是钢厂向有关部门申请,有关部门批复。根据规定,土地用途的改变和企业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都必须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批,不经过审批的是违法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于土地的规划和管理,建议你们向该部门反映情况,看该企业是否经过审批。如果没有经过审批的,那么其无权征用和使用农村集体用地,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人员还应当根据情况予以处罚。其次,如果通过了审批,那么补偿费用是否按照了以上的规定进行的,如果没有的,也是违法行为的,应当由主管机关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