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档案丢了要去核发驾驶证的车管所补办, 当时可以拿到的。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驾驶证档案丢失带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一寸彩照2张,到车管所的工作窗口办理。一半3日内就可以拿到手了。
公安部71号令第四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换证、补证业务。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遗失补办驾照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
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管所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