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著散文《风筝》中故乡的风筝时节是春二月。
原文是:北京的冬季,地上还有积雪,灰黑色的秃树枝丫叉于晴朗的天空中,而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故乡的风筝时节,是春二月,倘听到沙沙的风轮声,仰头便能看见一个淡墨色的蟹风筝或嫩蓝色的蜈蚣风筝。
还有寂寞的瓦片风筝,没有风轮,又放得很低,伶仃地显出憔悴可怜的模样。但此时地上的杨柳已经发芽,早的山桃也多吐蕾,和孩子们的天上的点缀相照应,打成一片春日的温和。我现在在哪里呢?四面都还是严冬的肃杀,而久经诀别的故乡的久经逝去的春天,却就在这天空中荡漾了。
风筝的写作背景
作者鲁迅于1919年9月9日在《国民公报》上发表过散文诗《我的兄弟》,在《我的兄弟》一文中详细记述了风筝事件,作者年少时对放风筝不屑一顾,故嫌恶小兄弟(周建人)喜好风筝,但是在作者长大后了解到玩具是儿童的天使。
因此对年少时抹杀小兄弟的爱好感到深深的自责,且写此文的时候正值农历正月初一,作者有感于内心的苦闷和对现实社会的抗战便做了此文。作者鲁迅的这篇文章,正是对这种不合理状况的揭露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