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强制性条文规定。
但是,《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要求:
7.5.15 通道、出入口、公用房间的照明与房间照明宜由不同回路供电。
7.5.16 从防护区内引到非防护区的照明电源回路,当防护区内和非防护区灯具共用一个电源回路时,应在防护密闭门内侧、临战封堵处内侧设置短路保护装置,或对非防护区的灯具设置单独回路供电。
7.5.17 战时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直至地面的通道照明电源,宜由防护单元内人防电源柜(箱)供电,不宜只使用电力系统电源。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