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计划生育政策的角度来说,你的确是属于二胎。尽管你是初婚,但在计算子女数时,还得包括老公曾经生育的子女数。
在生育津贴的申请表上,你填写的当然也是二胎,与生育登记表(你拿在手的,应该不是“准生证”而是“生育登记服务证”或“生育登记服务卡”)上填写的保持一致。
再婚的状况,很普遍。这并非是“麻烦多了”,而是碰上什么事不能与你自认的“初婚”保持一致。当然,麻烦肯定有,毕竟他曾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他还同样承担着此前孩子的抚养责任。也就是说,在你当初决定嫁给他的时候,你应该明白自己的日后处境。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胎,孩子是判给前妻的
你们是二胎,你是一胎。
什么麻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