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交新证据的,从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来说,原则上是不允许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再提交新的证据,但是有例外,例外就是如果证据的确是在一审辩论之后发现的或者新生成的,就可以作为证据提交上去。但是如果是之前本来就准备好的证据,只是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交,而现在过了一审辩论之后想提交了,法院会审查这个证据,如果这个证据非常重要,法院就会采纳这个证据,但是要罚款,如果这个证据不重要,法院就不会采纳这个证据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的当事人进行“证据突袭”,搞得对方措手不及,以这样的手段来赢得诉讼。所以,一审辩论结束后,原则上是不允许再提交证据的,但是有例外,你把握住这个例外,就可以提交新证据了。
这时要注意区分是在一审庭审结束前还是后。若是“前”且符合新证据条件,则可算一审新证据;若是“后”且符合新证据条件,则只能是二审新证据了,这时只有在二审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