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万元的欠条,原告已病逝,法院已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现在有带理人等6人,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我觉

2026年09月09日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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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债权人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债权人(原告)已经去世的,若已经授权委托代理律师处理的,并不影响该权利的行使。若未授权的,其继承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