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工作期间脱岗离岗;二、严禁接受罪犯、劳教人员及其家属的吃请或物品;三、严禁殴打、体罚、虐待罪犯劳教人员;四、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枪支和戒具;五、严禁工作期间或着装到公共场所饮酒以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六、严禁为罪犯、劳教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七、严禁接受异性陪侍或到营业性场所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八、严禁参加赌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