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专业人士回答:案例分析:借款纠纷

案例分析:甲乙双方签定借款协议:,因甲方(借款人)公司进货需要资金,向乙方(出借人)借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借款期限三个月,于***年***月***日前归还借款。逾期不还按银行四倍利息赔偿。但甲乙双方私下约定,乙只需要实际借款壹万元,到期甲方还款贰万元,并且是分期还款。乙按照甲的约定,到银行存款一万元给甲,但甲此时未写借条,只有当初双方签定的借款协议,并且乙手中只有一张凭银行帐号(甲方的联名银行卡帐号)存款的回执单。问提一:此合同是否有效。是否违法?问题二:到还款时,乙方(出借人)该如何写分期还款的收条呢?问题三:这种约定是否违法?乙方是否被认定放高利贷呢?
2026年09月26日 23:32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合同是有效的,并不违法法律规定,但是,私下约定部分无效。还有,双方实际借款金额为1万元,未打收条的行为,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2、私下约定可以分期还款,是有效的,甲可以分期还款。收条直接写明受到还款多少钱即可。
3、约定借1万,还2万,因借款只有3个月时间,利息明显过高,对超过贷款利息4倍的部分,法律部保护。逾期不还按银行四倍利息计算,不违法法律规定,但是,因约定不明确,对方如果提出是银行存款利息的4倍,法院会采纳的。

网友(2):

1、借款协议有效,违约金的约定也合法,如果理解成4背银行存款利息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2、借款协议时实践合同,就是如果实践只交付了一万,那就是变更了合同。该合同就是金额变更了,其他条款不变。

3、四倍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所以不能认定为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