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母娘现居住的房子想卖掉,但是房产证登记的是我4年前已故老丈人的名字,后来也没去办更名等手续

我岳母现居住的房子想卖掉,但是房产证登记的是我4年前已故老丈人的名字,后来也没去办更名等手续(房子是十几年前房改房政策出台后买的),但是去年老丈人的父母也近2年全部过世,老丈人八兄弟,健在六个。请问如果想更名后卖掉此房,是否要经他们六兄弟同意放弃继承?还是有另外的办法,反正我岳母唯一的两个子女都同意放弃继承他父亲这部分遗产,都转给岳母。
2026年09月21日 10:37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如无遗嘱。
你岳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而子女同意放弃,可以作公证,由岳母继承即可。
如第一顺序不继承,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所以不需要经过你岳父六兄弟同意,即可由你岳母全部继承。

网友(2):

不用啊,妻子是第一继承人,除非妻子不愿意继承了,别人才有权力继承的。

网友(3):

你想多了。法律上第一继承人是配偶。所以现在房产所有权是你岳母大人的!子女是第二继承人,兄妹是第三继承人!清楚这个你就了然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网友(4):

这套房子老丈人的弟兄没有继承权。
这套房子的继承人顺序是:配偶即你岳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