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例行抽查货物导致货物延误,责任谁来承担

客户要求11日18点(美国时间)前准时到达,但 10日凌晨海关例行检查,凌晨两点海关认为货物与单证相符,予以放行,但当时已经赶不上10日的飞机,现在客户知道后要求取消订单。。有谁知道这个责任在谁啊 ,,该怎么处理
2026年09月29日 06:18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根据<海关法>第24条第二款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的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这个条款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确保海关及时实施对货物的查验。比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赔偿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你公司的情况需要海关进行赔偿。

网友(2):

只能怨自己没有提前报关出口。海关不可能给你承担责任的。

网友(3):

责任在于你们公司的报关部门,没有安排好提前量,这个怪不得海关。

网友(4):

责任在于工作人员 有绝对的法律来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