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的问题,懂的来。。

有很多地方的房子拥有权只有多少年,那么请问,假设有七十年的权力,而且那房房子也撑到了那个时候没垮,但是时限到了,政府要回收,那时候你是自动搬家,政府没一毛钱给你,还是政府按正常的市价回收。我意思是按照现有的法律怎么解释的。
2026年09月27日 01:32
有6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不是你这样理解的。物权法规定,住宅用地到期自动续期。但是关于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暂时还没有规定。而且你理解上有些混淆了,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到你的房屋灭失为止,有期限的是土地的使用权。现行经营性用地是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的。
房屋被征收是另一回事了。政府要征收必须要进行补偿。

网友(2):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家有权无偿占有土地上的一切附着物。(但是实际上只要不是国家重大项目等需要搬迁,是不会强行拆除的,),如果70年到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可以缴纳部分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该土地以及居住该房屋。像这种问题只能到时候看具体情况了。

网友(3):

现在很多房产都面临这个问题,也没有什么明细的法规,房屋销售时都回避了这个问题,有自动续期这个说法,续期是否需要交钱交多少目前还找不到什么根据,应该不会为难老百姓,不然就乱了,那么多70年产权同时到期,想想就应该没啥事。

网友(4):

现在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如果收回土地,和平时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一样,房屋的价值还是会补偿的,除非房屋已无使用价值,像危房之类的房屋。

网友(5):

正确的理解是应该重新交纳土地出让金,七十年的权力是土地出让七十年!!!但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待定!!

网友(6):

如果符合当时的市政规划不用拆,只要补清土地使用的费就可以。如果市政要拆会有一定的补偿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