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法律专家帮忙想个办法。

我在买东西的时候与人发生争执。无意当中把她给碰坐到地上。她就说我打他并且赖在地上不起来。这时我被人给劝说走,在我走后,他报了警和120就住到了医院。在他住院期间,我找人去劝说他让她出院,他也没答应。就是说自己腰疼,腿也动不了。我真是没有办法了。请各位法律专家帮忙想个办法。在此先谢谢了。(还有就是他报完警以后,警察也没有来找我,我害怕警察不会来通缉我吧。现在警察那还没有我的口供呢。)帮忙解答一下吧。我找人看过他的片子,说是没事
2026年09月26日 10:02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1、通缉到不至于。你不构成通缉的条件。找你问话还是可能的。
2、你最好请人鉴定一下他的病情,如果没什么大事就和解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稍微赔偿一点医疗费。
3、如果病情严重,且对方死咬不放,走诉讼也是可以的。最好找到当时的证人,但成本较大。
4、还有,如果他不构成轻伤,那么没必要走诉讼,建议和解。

网友(2):

如果他想讹诈,就随他了,因为对方要起诉你的话,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来说,搞讹诈的人是无法拿出有力的证据的,所以医药费只能他自己负责了。

网友(3):

受伤不构成轻伤级别的话,就无需担心,让他自己先治疗去,没有其他的好办法,

网友(4):

有证据你怕啥,他起诉你的证据完全可以胜诉,而且诉讼费她全得承担,你还可以提出误工费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