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缉到不至于。你不构成通缉的条件。找你问话还是可能的。
2、你最好请人鉴定一下他的病情,如果没什么大事就和解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稍微赔偿一点医疗费。
3、如果病情严重,且对方死咬不放,走诉讼也是可以的。最好找到当时的证人,但成本较大。
4、还有,如果他不构成轻伤,那么没必要走诉讼,建议和解。
如果他想讹诈,就随他了,因为对方要起诉你的话,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来说,搞讹诈的人是无法拿出有力的证据的,所以医药费只能他自己负责了。
受伤不构成轻伤级别的话,就无需担心,让他自己先治疗去,没有其他的好办法,
有证据你怕啥,他起诉你的证据完全可以胜诉,而且诉讼费她全得承担,你还可以提出误工费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