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事业单位人员的统建房名额如何规避风险

我一个当老师的朋友很有商业头脑,他准备把他单位的统建房卖给我,因为价格比市价低近近十万元,所以心动了.由于房子还没盖好而且政策规定:统建房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我怎样做才能规避风险,这样可以不?先让他打收了钱的欠条,约定利息,然后拟用房产还欠款,公证借据,这样到时候他不给我房子起码还有欠条在,保护我的资金.还有就是不知道统建房房产证上能不能把我的名字添上,这样也可以规避风险么?最后我想要是能签个二手房买卖合同, 其实上面的都不用做了,只是没有专业的合同样本,好像也不给公证,也不知道这样的合同合法不?交易做受法律保护不?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乌鲁木齐的高手们,快快来帮帮小弟吧........
2026年09月23日 03:02
有1个网友回答
网友(1):

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可以采用你第一种办法。欠款以房偿还的,应该可以过户吧。过不了户起码你的钱不会受损失。不知道你所在的城市具体的政策,最好问下当地的专业律师。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话,5年以后才能出售,你得等到5年以后才可以过户,并自由处置房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