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事业单位人员的统建房名额如何规避风险
我一个当老师的朋友很有商业头脑,他准备把他单位的统建房卖给我,因为价格比市价低近近十万元,所以心动了.由于房子还没盖好而且政策规定:统建房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我怎样做才能规避风险,这样可以不?先让他打收了钱的欠条,约定利息,然后拟用房产还欠款,公证借据,这样到时候他不给我房子起码还有欠条在,保护我的资金.还有就是不知道统建房房产证上能不能把我的名字添上,这样也可以规避风险么?最后我想要是能签个二手房买卖合同, 其实上面的都不用做了,只是没有专业的合同样本,好像也不给公证,也不知道这样的合同合法不?交易做受法律保护不?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乌鲁木齐的高手们,快快来帮帮小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