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人

几年前A和B合伙买了一个商品房, 房产证上是A的名字(商品房每年收的租由二人平分,应该签订了相关协议)。现B打算完全接收,但若要办过户等相关手续需十几万,如果不转移房产证户名,仅仅只签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有什么风险呢?在签协议时有什么关键点应该要注意的?站在B的角度。。。
2026年09月19日 16:40
有2个网友回答
网友(1):

第一。这其中存在着危险。第二。在法律的基础上,若是A方与B方谈和。但若A方翻脸。再加上如今这样复杂的社会,风险比较高的。。法律支持。但不得不去考虑一下在外的因素。第三。为了安全起见,办理相关手续是必要的。古语有云: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考虑资金问题的前提下。上述是非常之必要的。若考虑,可以AB双方承担。办理手续后。B方和A方一起收租一定时间。可以算作B方还A方债务。预定时间后,便由B方单方收取租金。里办理了手续,有了安全保障。也解决了很多问题。两全其美。若有疑问,请追问。谢谢!

网友(2):

房地产必须登记办证才受法律保护。就怕A产生债务后赔偿给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