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为房屋所有权证是他们独生女的户主,所以,按上述规定,只有该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权继承遗产。外祖母就是该女父亲的丈母娘,她应按份额继承外孙女的遗产。
若你祖父母健在,遗产应该有他们的一份,逝世了,那么这个家庭的遗产应该由健在的外祖父母继承,他们是他们女儿那份财产的第一继承人。他爸爸的财产应由兄弟姐妹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