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诉离婚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求懂法律的人帮帮忙!

我是女方。我们有一个小孩。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法院说如果把小孩判给男方,离婚就能很快解决;如果要把孩子留下,可能会因为起诉书里面的条件不够。离婚会有点麻烦,甚至无法判决离婚,这是什么原因呢?如果法院最后把小孩判给了男方,我可不可以不签协议,上诉呢?(我们两个的确是感情破裂,而且他还曾经用我家人性命威胁我别离婚。确实是无法一起生活了)希望有懂法的人在离婚条件和如何上诉以及上诉条件上给点意见,谢谢了!
2026年09月25日 14:2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2现在的情况是女方不叫看.而且女方请孩子送与他人抚养或过继他人
:这完全超越了当初对子女抚养的约定,你可以诉讼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归你。
3请问我应该怎样去抓证据要回孩子和我用什么样的权利可以
追究他的的什么责任(当时我没权利要孩子不满2岁)
:可根据情况适当取证,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另外,子女抚养其实是相当复杂的问题,可看多方面的条件,如子女生活环境、父母抚养能力等,如有可能可在诉前与律师面谈,制定适当策略,以争取达到你的要求。

网友(2):

对方起诉,你应当积极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等。

网友(3):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离婚时,谁控制着孩子法院就把孩子判给谁的可能性大。

网友(4):

法院为什么考虑把孩子判给男方呢?是不是你的经济条件没有办法负担小孩的生活?
如果法院出了判决就是既定事实,跟签字不签字没关系,你可以上诉的

网友(5):

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抚养条件较好的一方,而离婚是以感情破裂为基础的,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不离你,在判决书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就可以了,一般来说第二次会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