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后,借款人离家出走,家人都找不到他,怎么办?

2026年09月25日 17:08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
  另,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网友(2):

要是数目较大而且有借条可以报案。数目小你就再等等,也许借款人挣钱去了。无论怎样,你要有借条的。

网友(3):

不管多远多近的亲戚,借钱总要打欠条立字据,就不怕他跑了。
双方应该约定借款日、金额、还款日等,双方签字盖章(借款人再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总之,若没有凭据的话,让他还款,他一口咬定没借钱 ,你怎么办?闹到法院都不好办。

网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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