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看守所都待两年了还没有判,在二审中,我很急,有没有人帮帮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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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3日 02:33
有5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要等到二审下来,在看守所是没有所谓期限的,而且二审期间不计入刑期。案子如果很复杂的话,公安机关要把案情调查清楚,经过检察院起诉以后才经法院判决,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或者还需要补充侦查的话,还要退到公安局进行再次侦查案情
法律分析
看守所,是对犯罪分子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羁押的场所。中国劳动改造机关的一种。关押处在侦查、预审、起诉、审判阶段的未决犯。对案情重大或涉及国家机密的人犯应单独羁押;对同案犯、男女犯、逮捕犯与拘留犯应分别羁押。在不妨碍侦查、审判的情况下,应组织人犯进行适当劳动。对于判处有期徒刑在1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管教队执行的罪犯,也可以交由看守所监管。这部分已决犯应与未决犯分别关押,凡有劳动能力的都要参加生产劳动。看守所拥有如下职权:1、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2、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以图谋行凶、逃跑、自杀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载械具。3、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的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有权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有权将情况报告人民检察院。4、在执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讯逼供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检察院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网友(2):

是的。六个月后判刑,委托律师辩护,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通报家属情况,缓解当事人的焦灼情绪。可以帮助当事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也可以代为申诉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亦可参加开庭审理为当事人做罪轻甚至无罪辩护。
法律分析
在看守所五六个月会判刑。我国法律上对待判刑这一流程是比较谨慎的。在看守所期间,对待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都会经过较多的程序。最开始就是需要了解真相,知道事情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这些事的主要负责机构就是公安机关了。他们去侦查,破案肯定是需要时间的,一般可以在2个月内结束,实在是能力有限,或者牵扯过多,可以根据情况变动,可以报告给上级,就多点时间,去查清楚事实真相。事件的真相知道了,就可以去审查起诉了,这个就需要交给检察院。时间一般为1个月,他们主要是再次确认事实的真相,对需要对事件负责的人进行进行一个总结,分清楚哪些人是受害者,哪些人是造成伤害的人,也就是犯人。这个就和检查作业一样,检查一遍,再复查一遍,当然,对两个机关而言,肯定不是一遍的事,而是反复的去审查,因为这关系到一个人或者多个人的命运。情况理清楚了,犯事的程度也知道了,就需要人民法院去判决了。时间在1个月到2个月。有人会觉得判决的或者起诉的时间太长了,事实上,每天都有事件发生,不可能一个月里面只起诉一个人,只是事情有轻重缓急,而且三个月是最后期限,也就是说最迟3个月就会结案。这三个流程时间加起来大概就是五六个月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网友(3):

一切关于羁押期限的法律都只是规定,实践中,总有各种手段继续羁押下去,二年不是最长的,慢慢等吧。考虑看守所和监狱的劳动强度,建议你就在看守所待着吧,反正也抵扣刑期,如果是死刑,那就更不用着急了~~N

网友(4):

一定是大案子吧 或者是家里人在找人办事拖着吧
其实最晚的期限是3年2个月
你先问问给你办这个事的人 如果你要是想快的话找法院方面的是 如果没有直接认识的就托人
剩下人情往来我就不多说了 你会懂的

网友(5):

按相关规定,看守所在押期间,也算是服刑期,带判决生效后,会从刑期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