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院费用应在出院当天进行结算,实际到账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