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运营车报废条件如下。营运车辆报废年限:出租客运(小、微型):8年。出租客运(中型):10年。出租客运(大型):12年。教练车(小型):10年。教练车(中型):12年。教练车(大型):15年。公交客运(小、微型):10年。公交客运(中型):15年。公交客运(中型):15年。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60万公里需要报废。超过15年后必须每年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豪车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