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连九族,即为中国封建社会中的犯罪连坐制度。
所谓“株连”,并非是全部处以死刑。旧律中,唯有犯“谋反大逆”罪者连坐十六岁以上的父、子、孙一并处以死刑(明清律扩大到父、子、孙、兄弟及伯叔),其他家属均不处死,一般将他们流放或卖给功臣为奴。其余例如“谋叛”“杀一家三人”“采生折割”等罪名都设连坐之法,但除罪犯本人处死之外,其余亲属均不处死。
九族定义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出嫁的女儿及外孙一家。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一家。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