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古代计量单位的“石”有两种含义,一是容量,一是重量。
作为容量时石(通斛),汉代1石=20000毫升,1斗=2000毫升,而实物测量1斗禾或粟约2.7市斤,那么一石约为27市斤。
作为重量时采用五权之制,即铢、两、斤、钧、石,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记汉一两为15.6g,一斤即249.6g,一石一百二十斤29952g约合29.95kg。因此汉代一石约59.9市斤。
所以古代说一石粮要看实际情况,铢两计和升斗计是有很大区别的。
汉代1石=2市斗,1市斗=13.5斤,1石=27市斤粟。汉代1石为20000毫升,1斗为2000毫升,即秦汉时期1斗禾重2.7斤,这也是以实物测量所得数据。
1汉石等于120汉斤,约为1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