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产权是我已经过世的爷爷,需要做什么样手续变成我爸或者我的。谢谢。

本人有1个大伯(已过世),4个姑姑(外嫁)。房产默认只有我大伯和我爸有继承权,我大伯在世的时候已经把一半的产权转让给我爸(有协议)。但是目前房产产权名字还是我已经过世的爷爷,而我爸现在又病重,担心房产的问题再不弄清楚,以后会越来越麻烦,请问我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做让房产产权变更成我的。怎么做才会少花钱?听说公证需要收百分之二的税之类的??或者能不能直接等到拆迁的时候请大家来签放弃继承权,到时候直接变更成我的?
2026年09月26日 12:31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像你这样的情况,像什么更名或者公正都是后话,第一步是不能省略的 就是首先要办理继承手续。
办理继承的手续只要目前4个姑姑到场(公证处当着公证员面)并填写放弃产权证明,再加上你大伯与你父亲的协议就可以办理。一般公正的费用是评估价的1%(可能不同城市不一样,也有1.5%的)
这样产权就办到你父亲名下了。
如果你想要把房产直接继承你身上是不允许的,因为隔代继承的话你父亲、大伯、姑姑都是在世的。
当你父亲的名字的产权下来后,你可以与父亲办理赠予。办理赠予是最省钱的办法,因为这样可以避税(未超过5年的房产税)。赠予的费用一般也不会超过2%。
这样是最省钱的办法了。其他的办法都是扯淡。因为是就是房产交易办件员

网友(2):

1你爷爷的儿女从法律角度讲都有继承权。大伯产权转让给你爸可以不考虑继承问题。
2几个姑姑也有继承权的,除非签字放弃或进行公正。
3只有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继承权,你父亲才可以让房产产权变更成你的。
4 房产公正是所有手续花钱最少的。
5这个事不能拖到拆迁的时候,到那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麻烦。

网友(3):

法律上貌似子女都有继承权,但是有儿子的一般女儿不会要的。最重要的是看你爷爷的遗嘱上对继承家产是什么态度。 如果你姑姑们不要的话,去房管所过户就行

网友(4):

怎么都可以啊。。。。 继承比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