蟾蜍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
蟾蜍是无尾目、蟾蜍科动物的总称,属蟾蜍科的两栖动物。最常见的蟾蜍是大蟾蜍,俗称癞蛤蟆。皮肤粗糙,背面长满了大大小小的疙瘩,这是皮脂腺。其中最大的一对是位于头侧鼓膜上方的耳后腺。这些腺体分泌的白色毒液,是制作蟾酥的原料。
蟾蜍一般是指蟾蜍科的300多种蟾蜍,它们分属26个属。白天,大蟾蜍多隐蔽在阴暗的地方,如石下、土洞内或草丛中。傍晚,在池塘、沟沿、河岸、田边、菜园、路边或房屋周围等处活动,尤其雨后常集中于干燥地方捕食各种害虫。
扩展资料
地理分布——
蟾蜍主要分布在除了马达加斯加、波利尼西亚和两极以外的世界各地区。(澳大利亚原来无蟾蜍,后来从其他地区引进了蟾蜍,但繁殖太快,并且有毒,因此成为了澳大利亚目前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
蟾蜍在全国各地均有分布。从春末至秋末,白天多潜伏在草丛和农作物间,或在住宅四周及旱地的石块下、土洞中,黄昏时常在路旁、草地上爬行觅食。多行动缓慢笨拙,不善游泳,多数时间作匍匐爬行,但在有危险的时候也会小步短距离小跳。
蟾蜍没有被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同样受法律保护,逮20只(条)就要立案。
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猎捕的话可以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相关案例
中华蟾蜍(四川俗称“癞疙宝”),是害虫的克星、大自然的保护者,可以在农村房前屋后、田边地头和城市的小区公园、绿化带中经常看见它的身影。可能很多人小时候都逮过“癞疙宝”来玩耍,却不知道它现在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之一,捉它可就犯法了。
近日,南溪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野生中华蟾蜍案,依法给予被告人周某某、郑某某刑事处罚。
公诉机关指控,周某某、郑某某二人患有胃病、骨质增生、腰椎间盘突出等疾病,患病后听信民间偏方,食用蟾蜍治疗疾病。2023年12月开始,二人便一同长期非法捕捉野生蟾蜍食用。2024年5月16日凌晨,正当二人在长江边用夜间照明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时被现场挡获,现场查获手提编织袋两个、疑似野生蟾蜍21 只。经区农业农村局认定,涉案物21只活体蟾蜍均为“中华蟾蜍”,属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研价值“三有”类陆生野生动物,且2021年12月20日起南溪区行政区域范围均属禁猎区,全年均为禁猎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郑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根据二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决周某某、郑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没收在案的供犯罪使用的工具矿灯二个、编织袋二个。
不是保护动物
蟾蜍 ,也叫蛤蟆,两栖动物,体表有许多疙瘩,内有毒腺,俗称癞蛤蟆、癞刺、癞疙宝。在我国分为中华大蟾蜍和黑眶蟾蜍两种。从它身上提取的蟾酥以及蟾衣则是我国紧缺的药材。非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