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第一次听到把警察称为"黑猫".
我是在县城派出所的一名治安警,经常处理这些治安案件.
依据你上面所说的内容来看,虽然不知道你们发生什么纠纷,但明确的是你打伤了一个人,而且你也自愿出了二千块钱的医药费.但是因为不知道你当时到派出所警察给你做笔录了没有?还有就是你那二千块钱是按什么形式交给警察的?是给你的调解书吗?如果签了调解书,那就算结束了.你算是赔他们点钱.警察对你们双方都不追究.这在基本派出所是经常的事.
我给你讲一下我们这里处理你种情况的步骤,首先接到报警后到达现场,如果明显没有严重或重大伤害行为的话,都是直接带回派出所先固定材料(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然后谁认为自己身体受到伤害的,警察会让你到法医门诊去做"法医鉴定"这个过程可能要三四天或者一个星期.其中警察通过走访了解当时在场的其它在场的人,并制作笔录.这样整个事件就会有个水平了.法医鉴定出来以后根据伤情来做出赔偿调解,如果不同意赔偿那就要治安拘留了.如果法医鉴定出来后是轻伤的话,根据国家法律你如果不和他调解的话,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是要判行的.
把那两千块钱给朝廷鹰犬,那几个人随你打,不死就行
派出所是不会处理双方矛盾的,只要不是光明正大的杀人,派出所一般不会管
如果你打伤对方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你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因为对方存在一定的过错,会相应的减轻你的责任。
如果轻微伤,你可能会受行政拘留、罚款的处罚。还得赔偿对方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刚看了你叙述的情况,如果是正当防卫,你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你是受害方,你得报案或者向法院起诉。
想这个调节方面属于时间不定型.因为要看对方的态度.如果对方对赔偿价格认同了.那就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