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备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里的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到当地车管所现场变更。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汽车《行驶证》联系电话修改的相关内容为
一、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
《机动车行驶证》
二、办理地点
车辆管理所
三、办理流程
前往车辆管理所,提交相关证明
车辆管理所受理,并在一日内建立备案
下图为《机动车登记规定》对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的相关内容:
四、温馨提示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已注销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
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已破产的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以上材料来源于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