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转弯口发生刮擦

如题,今天我在一个转弯口与一辆待转弯车辆发生了刮擦,当时我正在右侧行驶,发现转弯口车辆后马上右转,后来车子的头部以及车身大部分过去了,但是左侧车尾仍与对方车辆发生了刮擦,造成了对方右大前灯的损坏,对方当时一口咬定说他的车子没有动,但是,我非常疑惑,如果对方车子没有动,那为什么我的车子头部及大半个车身都能顺利过去,车尾却擦到了,而且我的车子车头和车尾的宽度是一模一样的,后来交警处理后说对方主要责任,但是我很不服,因为我认为之所以会擦到,是应为在我弯过去的时候对方车子肯定动了下,自己顶到我的车尾的,我想请问下大家,这个责任到底怎么划分。我当时车速是40多一点,肯定是没有超速的.
2026年09月20日 13:11
有4个网友回答
网友(1):

交警都说了是对方主要责任;
不过我认为是应该判对方全责,我是直行车;
显然对方也没有停车避让;
当然了,还得看你当时的车速是否违规,要是违规还得打一巴掌的,或者人家是大爷,你还得打一巴掌,这个是现实,没那么多公平正义说的。
不过开车嘛总会遇到这些那些问题,过了就过了,不要为这些事情怄气,人没事就好。

网友(2):

对方全责,至少是主要责任。转弯掉头车辆应当礼让直行车辆。即使你不打方向避让对方也需要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更何况你采取了避让措施。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转弯掉头一定要多看反光镜,方向灯打3秒以上再有所动作。提醒直行车辆应该减速避让,最好能鸣笛示意。祝您一路平安!

网友(3):

对方全责:拐弯避让直行
你次责:看到车辆避让不够,预见性不足,就是刮擦是你造成的

不是说你故意造成,但是富有责任没有仔细避让。预见性不足导致
交警判断是正确的

网友(4):

对方主责,而你呢有预见不足,预留安全距离不足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