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的叙述婚前出资购买的确是你的婚前财产,现在的问题是你婚后房证没有下来,如果登记为你自己100%的产权,这种情况房产局让你丈夫去做个书面说明,的确必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不动产推定为夫妻共有,除非有相反的证据。不然房产局怎么知道是你父母100%出资?如你不想伤害你丈夫,给你想个办法试试,你与你父母到公证处做一个情况声明或约定,把你买房出资的时间写清楚,你父母声明一下是他们全额出资,仅仅赠于你自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看有这个公证到房产局能不能给你登记你自己的100%产权
只要能确切证明是属于婚前财产是不需要丈夫确认的。把你购房的全部付款凭据与结婚证一起拿去,时间就是很好的证明。如果付款人是你父母,则需要父母到场确认或办理赠与手续。
因为你是婚后办证,被视为婚后财产了,是要你夫君办理放弃手续才能个人办证的。这事是很纠结的,叫谁都难处理啊!
让你的父母保留好购房时的付全款凭证,房产证上就写你的名字或加上你父母的名字,这样不用你老公去办放弃手续,以后就算离婚,这套房子也和你老公无关。新婚烟法规定,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购房,在没有特别注明是赠予夫妻双方的,那该房产就属于付款父母的子女。最好带上你的父母去公证处做个赠予公证,那就万无一失啦。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只要证明该房子是您的父母在您婚前全额出资为您购买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