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是想问“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时限是6个月吗?”不是6个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所谓申请仲裁时效,是指在法定的期间内,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超过法定期间的,当事人的申请仲裁请求将不被受理。
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