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故意杀人后自杀,怎么定罪,家人有义务赔偿吗?

2026年09月25日 18:59
有3个网友回答
网友(1):

这个一般来说不是人死爱了,那么这种情况我觉得从法律上应该是有赔偿责任的,因为他虽然死了,但是说他有财产,可以从财产里边给人家赔偿的,多一份因为故意杀人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应该进行民事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一到会护理费,交通费,撒脏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50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他怎么赔偿呢?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只是原则性规定,体安亭是更重要的关于赔偿问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下,她第一桑党费,也就是说,这个人死了以后,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另一个她还有抚养人的生活费,把这个孩子应当抚养到18周岁,另一个应拿着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是人均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城镇人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有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是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食宿费等,这些都是可以赔偿的,一般来说,找一个律师,他精通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多要一点赔偿的

网友(2):

杀人犯已经自杀,因此也就不存在定罪量刑的问题了。至于赔偿,家人是没有赔偿义务的,但是,如果杀人者留有财产,那么,家人应该用该财产赔偿受害人方,反之,如果杀人者没有留下财产,或者留下的财产不足以赔偿 ,那么家人也不需要用自己的财产进行赔偿。

网友(3):

1、如果杀人犯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需要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杀人犯是成年人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亲属没有法定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可以替自愿主动帮其承担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