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情况,有权拒绝单位的做法。
但如果你认为将你转到其他单位,并未侵害自己的合法权益,且或多或少增加自己的收益,利大于弊,还是可以接受的。
1、退休年龄已到,社保年限不够可以根据下列情况选择延长缴费,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也可以选择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3、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这种情况在劳动法律上是可以的,因为你一天不退休,就要工作的,所以把你调到那里都是可以的,只要是不解雇你都是可以的,
你现在单位只要为你缴纳社保并达到15年社保退休缴纳年限,即使换单位你明年到退休年龄也可以办理退休,只是转入其他单位的目的是什么,没有具体原因无法判断是否符合劳动法。
如果没有理由就把你转入其他单位,你可以不同意去。因为你有选择权,单位不能强行把你弄到别的单位
无论到哪个单位只要你按时交纳四险一金?这都是没有问题的劳动法律上是双方认可劳动合同上是双方承认。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那立即和单位签署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