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挺合理的,如果基于男女平等的观念,那么结婚的彩礼和结婚钱,按道理也应当你与他各承担一半,那你每个月承担房贷的一半,这样也就相对公平。现在既然彩礼钱和结婚钱都由他承担,那你承担房贷的三分之二,当然也比较公平啊。况且,他还将房子落到你爸名下,已经充分体现他的诚意与信任了。所以,珍惜吧,一起奋斗吧。
我认为合适,因为房子的名字写得是你父亲,再说了房子贷款前期是你对象一个人在还,现在你对象要存彩礼钱,确实压力有点大,能为对象分担一下也没什么,就算以后有财产纠纷,房子则有你的一份,也不算吃亏。
还没结婚,他就把房子写的你爸的名字,够有诚意了吧,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组建家庭需要双方共同努力,不能什么都让对方承担,好处都自己捞吧。
其实你自己都有了答案,这样叫你承担贷款和生活费,就想问问那个房子名字也写你名字了没,如果没写那就是对方耍流氓。慎重
您好:答案是不合适的,如果非要这么做,就签订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书面协议,并签字画押,这样才能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