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如上派出所应该是认定结伙殴打他人 如你们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你可以提出对你父亲做伤情鉴定,如果是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去法院指定医院做鉴定,鉴定伤情。要起诉的话,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