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所以,如果不是你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所以,你要责任尽快检查并维修好,不然造成更多损失,你赔偿越多,可以先找物业帮看看是什么情况,另外,防水质保5年,管道2年,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他们专管这事,再不行上法院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漏水修复专业技术咨询,免除今天修,明天漏,年年修,年年漏的烦恼
你好!
首先分析一下漏水的主要原因,一种可能,是楼上破坏防水层(例如开槽等)、没有做好装修时的防水处理;第二是房屋质量本身就存在问题;
如果是前者,那么需要维修且产生的费用确实应该由楼上承担;
如果是后者,那么需要维修且产生的费用理应有房产公司承担(保修期内),且在承担楼下损失的同时维修漏水时对楼上产生的装修破坏,家庭生活不便等等也必须给予补偿。
因此,重点在于鉴定具体的漏水原因,建议你在物业公司鉴定的同时,找你的装修公司或者专业的朋友到现场看。
祝好运!
如果确认是地热漏水,在维保期内,由开发企业承担,过维保期的,由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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